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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國立臺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博士班招生資訊


本校研究所招生及放榜等相關公告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甄試生

116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簡章電子所規定 (115.09.10)  

全本招生簡章下載 (115.09.11)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聯合審查資料登錄網站(預定115/9/21上午9:00-115/10/8下午16:00)
  • 臺大報名登錄網站(預定115/9/30上午9:00-115/10/7晚上24:00)  
     
  • 115學年度電子所甲組(ICS)、乙組(EDA)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碩士學位學程之甲、乙組採聯合招生 ,報名時請注意填寫組別及志願序。
  • 奈米電子組本次甄試不招生,欲報考奈米電子組博士班者,請參加116年4月舉辦之博士招生。

繳費及登錄報名資料期限:115/9/30上午9:00-115/10/7晚上24:00 

備審資料上傳期限:115/10/8下午17:00前

  • 考生除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外,各項審查資料請轉成pdf檔於報名期限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 招生報名資料初審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醒 (必讀) 
  •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 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 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 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考生姓名報考組別

116學年度博士班甄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116學年度博士生獎助資訊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一般生

116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學院聯合招生規定 (預定116.03.11公告)   
 

全本招生簡章線上查閱 (預定116.03.11公告)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116學年度博士班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不收書面資料。

  • 招生報名資料初審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醒 (必讀)   
     
  •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 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 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 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所屬單位及職稱)考生姓名報考組別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逕修博士學位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ICDA學程、DMHI學程聯合受理

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依據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1. 申請期限(系統開放期限):預定115年9月21日 上午9:00~115年10月7日 24:00,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可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起就讀博士班,且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
    2.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3. 開放申請組別:
    1. 電子所ICS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 之ICS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2. 電子所EDA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之EDA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3. 電子所奈米電子組(NE)、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提醒:1. 僅受理115學年度第2學期可就讀博士班之申請案。
          若擬申請自116學年度第1學期逕讀博士班之學士生,請待116年4月提出申請。
         2.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4.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docx](請貼照片。複選不同組別,請分別填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正本依申請組別分別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或學新館112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
    2. 學士班正式歷年成績表(學士逕博者)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正式歷年成績表(碩士逕博者)一份(須至教務處申請正式成績表,不接受網路查詢之成績紀錄表)
    3. 名次證明(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碩士班請至研教組辦公室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4.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其中之一須為預定指導教授 ,並請註明)
    5. 個人簡歷
    6. 博士就學計畫
    7.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料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預定申請各項博士生獎學金者必繳。)
    8. 電資學院頂尖博士培育專案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限電資學院在學生申請,須本人與指導教授親簽)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與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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