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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國立臺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博士班招生資訊


本校研究所招生及放榜等相關公告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甄試生

115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簡章電子所規定 (114.09.11)  

全本招生簡章下載 (114.09.11)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聯合審查資料登錄網站(延長填寫期限至114/10/11晚上23:59)
  • 臺大報名登錄網站(預定114/10/1上午9:00-114/10/8晚上24:00)  
     
  • 115學年度電子所甲組(ICS)、乙組(EDA)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碩士學位學程之甲、乙組採聯合招生 ,報名時請注意填寫組別及志願序。
  • 奈米電子組本次甄試不招生,欲報考奈米電子組博士班者,請參加115年4月舉辦之博士招生。

繳費及登錄報名資料期限:114/10/1上午9:00-114/10/8晚上24:00 

備審資料上傳期限:114/10/9下午17:00前

  • 考生除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外,各項審查資料請轉成pdf檔於報名期限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 招生報名資料初審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醒 (必讀) 
  •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 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 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 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考生姓名報考組別

115學年度博士班甄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臺大電子所博士甄試通知】(114.10.08)

因臺大電子所伺服器自中秋連假期間故障數日,擔誤考生填寫考生審查資料,致使考生可能無法於本校碩士甄試報名期限內完成考生審查資料填寫。又因本校碩士班甄試報名截止時間為114年10月9日下午5時止,無法延期,因此報考電子所考生缺繳報名繳交資料第五項「考生審查資料表」不會影響報名資格,惟必須在10月9日下午5時前完成其他報名資料繳交並確認送出,才算完成報名。

目前考生審查資料填寫系統已恢復上線 ( https://giee.ntu.edu.tw/apply/ ),延長填寫期限至114年10月11日23:59止,由於系統還原點在考生審查資料系統開放之前,尚未備份到考生先前填寫的內容,因教授會直接進系統審閱考生審查資料,以系統最後填寫內容為準,所有考生務必於延長填寫期限內重新註冊並完成考生審查資料補填。(無須補交考生審查資料表)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臺大電子所博士甄試口試通知】(114.10.16)

甲組114/10/30口試時程表
口試試場位置圖
口試委員將事先審閱簡報內容,簡報檔案請務必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email至ntugiee@ntu.edu.tw,請以准考證號碼為檔名存檔(例:9121001.pdf)

115博士班甄試招生正備取生錄取名單 (114.11.20)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一般生

115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學院聯合招生規定 (115.03.10)   
甲組】【乙組】【丙組

全本招生簡章線上查閱 (115.03.10)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115學年度博士班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不收書面資料。

  • 招生報名資料初審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醒 (必讀)   
     
  •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 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 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 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所屬單位及職稱)考生姓名報考組別

115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公告 (115.04.14)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逕修博士學位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ICDA學程、DMHI學程聯合受理

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依據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1. 申請期限(系統開放期限):115年3月10日 上午9:00~115年3月31日 23:59,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
    2.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3. 開放申請組別:
    1. 電子所ICS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 之ICS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2. 電子所EDA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之EDA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3. 電子所奈米電子組(NE)、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提醒: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4.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docx](請貼照片。複選不同組別,請分別填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正本依申請組別分別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或學新館112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
    2. 學士班正式歷年成績表(學士逕博者)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正式歷年成績表(碩士逕博者)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正式成績表,不要上傳網路查詢成績紀錄表)
    3. 名次證明(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114-1名次證明,碩士班請至研教組辦公室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4.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其中之一須為預定指導教授 ,並請註明)
    5. 個人簡歷
    6. 博士就學計畫
    7.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料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預定申請各項博士生獎學金者必繳。)
    8. 電資學院頂尖博士培育專案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限電資學院學生申請,須本人與指導教授親簽)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與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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