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預定申請各項博士生獎助學金者必繳。)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與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預定申請各項博士生獎助學金者必繳。)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與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