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博士班好康訊息】114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國科會甄選類申請案 【電子所特別提醒】
此項獎學金之申請/錄取與本所博士班招生及錄取無關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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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生 | ||
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簡章電子所規定 (113.09.12) ※114學年度電子所甲組(ICS)、乙組(EDA)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碩士學位學程之甲、乙組採聯合招生 ,報名時請注意填寫組別及志願序。 ※奈米電子組本次甄試不招生,欲報考奈米電子組博士班者,請參加114年4月舉辦之博士招生。
繳費及登錄報名資料期限:113/10/3上午9:00-113/10/10晚上24:00 ※考生除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外,各項審查資料請轉成pdf檔於報名期限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甲組113/10/28口試時程表 (113.10.18) 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招生放榜正、備取生名單 (113.11.20) 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招生備取生遞補名單公告 (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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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 | ||
114學年度招生資訊預定114年3月更新公告 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學院聯合招生規定 (預定114.03.10公告)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不收書面資料。 ※招生報名資料初審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提醒※ (必讀)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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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修博士學位 | ||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ICDA學程、DMHI學程聯合受理 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依據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1. 申請期限(系統開放期限):113年10月1日 中午12:00∼113年10月11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資格:
(2)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3. 開放申請組別: (1) 電子所ICS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 之ICS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2) 電子所EDA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之EDA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3)
電子所奈米電子組(NE)、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提醒: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4.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pdf](請貼照片。複選不同組別,請分別填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正本依申請組別分別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 或學新館112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 (2) 學士班正式歷年成績表 (學士逕博者) 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正式歷年成績表 (碩士逕博者) 一份 (請至教務處申請正式成績表,不要上傳網路查詢成績紀錄表) (3) 名次證明 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碩士班可至研教組辦公室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4)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 (其中之一需為預定指導教授 ,並請註明) (5) 個人簡歷 (6) 博士就學計畫
(7)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料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與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 其他規定詳見本校公告。 ※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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