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研究所招生及放榜等相關公告

【申請博士班好康訊息】114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國科會甄選類申請案

【電子所特別提醒】

此項獎學金之申請/錄取與本所博士班招生及錄取無關聯性。
同學仍需依招生規定申請/報考博士班,各項招生預定申請時程如下:
113-2碩士逕博(114/2註冊博士班)113/10/3~113/10/10
114博士甄試(原則上114/8註冊博士班,亦可114/2提前入學)113/10/3~113/10/10
114-1碩士逕博(114/8註冊博士班) 114/4
114博士招生(114/8註冊博士班) 114/4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甄試生
 

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簡章電子所規定 (113.09.12)
全本招生簡章下載 (113.09.13)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聯合審查資料登錄網站 (預定113/9/13中午12:00-113/10/11下午16:00)】
臺大報名登錄網站 (預定113/10/3上午9:00-113/10/10晚上24:00)】

※114學年度電子所甲組(ICS)、乙組(EDA)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碩士學位學程之甲、乙組採聯合招生 ,報名時請注意填寫組別及志願序。

※奈米電子組本次甄試不招生,欲報考奈米電子組博士班者,請參加114年4月舉辦之博士招生。

繳費及登錄報名資料期限:113/10/3上午9:00-113/10/10晚上24:00
備審資料上傳期限:113/10/11下午17:00前

※考生除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外,各項審查資料請轉成pdf檔於報名期限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考生姓名 、報考組別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一般生
 

114學年度招生資訊預定113年3月更新公告

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學院聯合招生規定 (預定114.03.10公告)
全本招生簡章線上查閱 (預定114.03.10公告)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聯合審查資料登錄網站
臺大報名登錄網站

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不收書面資料。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1.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2.推薦函請一律由推薦人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3.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推薦人姓名、身份考生姓名 、報考組別

10月甄試招生公告 →4月博士招生公告 →逕讀博士班申請公告

 
逕修博士學位
 

電子所重點科技研究學院ICDA學程、DMHI學程聯合受理

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依據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1. 申請期限(系統開放期限):113101日 中午12:00∼113年1011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

(2)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3. 開放申請組別:

(1) 電子所ICS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 之ICS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2) 電子所EDA組、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之EDA領域: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3) 電子所奈米電子組(NE)、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其中電子所奈米電子組僅受理碩士逕博申請案(114/2註冊就讀博士班),欲申請學士逕博電子所奈米電子組者,請待114/4提出申請。

提醒: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4.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pdf](請貼照片。複選不同組別,請分別填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正本依申請組別分別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 或學新館112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

(2) 學士班正式歷年成績表 (學士逕博者) 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正式歷年成績表 (碩士逕博者) 一份 (請至教務處申請正式成績表,不要上傳網路查詢成績紀錄表)

(3) 名次證明 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碩士班可至研教組辦公室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4)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 (其中之一需為預定指導教授 ,並請註明)

(5) 個人簡歷

(6) 博士就學計畫

(7)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料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預定申請各項博士生獎學金者必繳。)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ICDA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 其他規定詳見本校公告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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