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電子所112學年度第2學期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類別及金額: 電子所非勞僱型獎勵金一律採申請制,需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查才會核發。
申請時請勾選欲申請類別,不能兼領,符合『研究獎勵金』申請資格者,若勾選申請『獎學金』或『清寒助學金』未獲錄取,一律轉為研究獎勵金,最終只能獲領一類。 1)獎學金:原則上每月金額3,000元以上(視預算調整分配),申請者前一學期(1121)學業平均成績需達3.7以上(需附成績證明;1122提前入學新生採甄試入學成績,免附成績單),各年級各研究分組符合資格申請者中,由成績最優者獲得此類獎學金(成績相同以學分數高者獲得,若同分且同學分人數過多,由所方逕行斟酌決定錄取名額及人選)。 2)清寒助學金:原則上每月金額5,000元以上(視預算調整分配),需另填表單及檢附資料如申請系統所列(如:111年家庭全戶年收入證明或特殊境遇證明等相關清寒證明)。 3)研究獎勵金:每月金額待總申請人數確定並計算經費額度後訂定,碩士至多2000元/月、博士至多3000元/月(低於獎學金金額,如結算經費不足則可能取消此項獎勵),申請者只要符合本所研究生獎勵金辦法之申請資格皆可領取。 以上各項最後核發金額須依總申請人數與校方分配預算試算後決定,本學期核發期間為113年3月至113年6月,將統一於113年5月15日前申報,預定於113年6月15日入帳(入帳日以學校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請資格:限電子所博一至博三、碩一至碩二(清寒助學金不在此限),已註冊具正式學籍且未在校外具有全職工作之研究生(不含陸生)均得申請,惟若有特殊情況(如已領取競爭性獎學金、逕博獎助金、產業贊助獎學金…等),將由所方審核及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113年4月19日(週五)起至113年4月30日(週二)止一律上網填寫資料、上傳證明文件:http://www.ee.ntu.edu.tw/eeoffice/index_stu.php[112學年度下] 非勞僱型獎勵金申請,並務必自行提醒指導教授上網勾選同意申請,指導教授未勾選同意者,視同未完成申請送件。 應上傳文件 | 1112成績單 | 清寒申請表 | 清寒證明 | 獎學金 | v |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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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寒助學金 | 免 | v | v | 研究獎勵金 |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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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取公告:各類別錄取名單及研究獎勵金申報金額預計於113年5月8日(週三)前公告於電子所網頁。 學生申請網址:http://www.ee.ntu.edu.tw/eeoffice/index_stu.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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