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 第2學期國立臺灣大學電子所碩士班及學士逕修博士班預備研究生申請
申請資格:限本校電機系大學部修畢三學年之在學學生。
申請期限(系統開放期限):2025-03-10 12:00:00 ~ 2025-04-02 16:00:00,逾期不予受理。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
完整歷年成績單
總成績名次證明(甄試用名次證明)
研究所就學計畫
審查方式:由本所招生及學術委員會依繳交資料進行審查。
通過名單將於 2025-05-07 前公告於電子所網頁,不另通知。
注意事項:
取得預研生資格者,仍須先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或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規定,申請逕行修讀本所博士班,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博士班研究生資格。
預研生成為正式碩、博士班研究生後,在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學分,未計入學士學位畢業學分之部份,可享有抵免碩士班課程學分至多18學分之優惠,惟申請抵免之學分仍需符合本所【研究生抵免學分辦法】之規定,並經本校教務單位核可。
電子所申請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
申請擬抵免之課程以電機資訊學院五年內所開授之課程為原則,並經指導教授同意。特殊情形須提送招生及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
用以抵免之原課程必須為研究所課程,且須為滿足原學位最低畢業學分數要求以外之專業課程。
用以抵免之原課程成績須達八十二分或A-(含)以上。
碩士班研究生未曾入學就讀其他碩士班研究所者,最多可抵免六學分或兩門課;曾入學就讀其他碩士班研究所者,最多可抵免九學分或三門課。
博士班一般生最多可抵免三學分或一門課;學士逕修博士生及碩士逕修博士生最多可抵免九學分或三門課(碩士期間已申請過抵免學分者不適用)。
以於外院或外校修習之課程申請抵免,必須經擬抵免課程之授課教授審核認可同意。
抵免課程如以學分多者抵免學分少者,則以少者登記;學分少者不得抵免學分多者。
每人在學期間僅限申請一次(碩士逕修博士生如於碩士就讀期間已申請過抵免學分,則逕修博士時不能再次申請)。
請由以下網址查看您的申請資料:
https://giee.ntu.edu.tw/bdirect/apply/?d={{did}}
密碼:{{pwd}}
請先進入網址查看申請資料是否正確,如有問題請儘快聯繫所辦,謝謝!
請記下查詢網址與密碼,不另行補發
申請已經截止